臺灣媒體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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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媒體亂象主要指臺灣1980年代解嚴後,由於商業媒體(特指新聞媒體)利用暴力、血腥、煽情、炒作與捏造新聞等手段增加收視率發行量現象。該亂象促使部份人士成立媒體批評團體並對媒體進行監督和批判[1][2]。如1999年成立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3]2000年八掌溪事件後成立之「與媒體對抗」運動[4]2002年成立之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等等。這些媒體批評團體有些偏向要求媒體內容淨化[5],有些側重人民媒體素養之提昇,有些則偏向批判商業化之媒體環境並要求健全公共媒體空間[6]

此外,臺灣於1980年代解嚴前之新聞媒體,因多由中國國民黨政府持有,故「黨政軍退出媒體」即針對該「亂象」[7]。此與對商業媒體「羶色腥」的批判有所不同,主要指戒嚴時代媒體成為統治者打擊異議份子及遂行言論管制及意識型態宣傳之工具,而當時的媒體監督機構主要也只單純地探討媒體內容,而從未針對媒體結構進行批判[8]1987年解嚴及2000年民主進步黨執政後,新聞局的改造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成立,使政府控制媒體的情況不再,據無國界記者組織的世界評比,臺灣於2007年在新聞自由排名上首次超美日[9]

以下僅探討臺灣自戰後以來的新聞媒體(不包括公民新聞)亂象。

目录

[编辑] 背景

臺灣因解嚴後解除媒體管制,各類媒體大量增多[10],昔日之平實報導風格已未能確保留住閱聽人;於是各種爭議性報導逐漸成為主流版面,致使今日臺灣媒體之可信度受到質疑: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 的評比報告指稱,臺灣媒體被認為是「煽色腥的、商業化的與黨性頑強的」(sensational, commercialized, and overly partisan);《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 在一篇敘述臺灣媒體現狀的報導中,將標題訂為〈他們無能力處理事實〉(They Can't Handle the Truth)[11]臺灣可能是世界上將收視率廣告價聯繫最緊密的地方。[來源請求]臺灣之收視率調查結果近幾年由AC尼爾森(ACNielsen)壟斷,此舉雖可遏止商業電視台因各收視率調查公司之取樣流程差異而皆聲稱自己製作之八點檔為收視率第一,但部份人士認此舉反倒對臺灣電視環境有不良影響。另現今商業電視台主管所關心之收視率數據已經在誤差值以內(多個同時段節目的收視率數據相差於統計誤差內,例如收視誤差如為1.2%,沒有領先超過2.4%,依常識判斷這些節目皆應被視為具有相同收視率,但電視台主管、媒體老闆與廣告主卻重視這種微小差距。)。此外部份人士(如鄭自隆)認因部份安裝收視紀錄器之家庭其社經地位較低,此等人之閱聽傾向於一定程度上決定電視節目之走向,致使臺灣電視節目日漸沉淪。同时台湾自解严以来,电视频道数增长数十倍,尽管广告额也有增长,但主要集中在新媒体中,旧媒体则不明显。无线电视之廣告收入已连续六年负成长,有线电视亦於2005年停止增长。[來源請求]

此外,2000年開始執政之民進黨政府,因對媒體控制力的較為減少,導致各媒體主觀化、私有化 (privatized),加以多個重要媒體均由兩方政黨把持或立場各偏向泛藍泛綠,舊有影響勢力不願放棄過去所得特權(其中原因包括許多媒體成員是在威權時代所篩選養成的),新勢力又利用執政優勢積極去占有新發言權;因此部分臺灣民眾認為自此階段開始,「媒體的客觀性幾乎等於無。」[12]。在此認知下,臺灣部分學者興起了媒體對抗運動並試圖解決此亂象。[13]

2006年愛德曼公關公司調查包括澳洲中國大陸香港印度日本馬來西亞南韓新加坡、臺灣等國家地區之媒體受信賴程度,臺灣敬陪末座。愛德曼公關公司亞太總裁Alan Vandermolen認為臺灣人批判性較高、臺灣媒體競爭過度、臺灣媒體偏向煽色腥走向等,皆為導致臺灣媒體形象不佳之主因。據法國無疆界記者 (Reporters sans frontières,or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組織於2006年10月24日發布之全球新聞自由指數最新年度評比,臺灣由前一年之51名進步為43名,排名較日本之51名、美國之53名為高。但臺灣媒體受信賴程度於另一調查中卻僅1%,為亞太最低[14]

[编辑] 採訪亂象

臺灣記者因市場競爭激烈,各家電子媒體為獲得較為聳動、刺激的畫面,以換取較高收視率,造成媒體的採訪行為本身亦成為新聞事件並引發社會爭議,另亦有一些亂象則為SNG所引起,甚至有民眾檢舉電子媒體因採訪而違規停車。採訪上所引發的爭議大致可以分為以下數種:

  • 與採訪對象發生爭執
如2004年9月,臺灣媒體與英國著名歌手艾爾頓強中正機場爆發口角衝突[15]
陳水扁總統女兒陳幸妤曾經在陽明醫學院畢業典禮跟媒體口角衝突。
  • 濫用採訪機會
如2006年8月,《聯合報》記者丁萬鳴趁採訪之便高喊「阿扁下台」[16]
  • 採訪問題不適當,問題未經深思或傷害受訪者
記者常以缺乏新聞專業、毫無實質意義、把當事人當笨蛋、簡化答覆內容、甚至嚴重傷害當事人之廉價問題或廢話詢問受訪者,如「請問你現在有什麼感想?」、「高不高興/難不難過?」、「你知道爸爸(媽媽)已經死掉了嗎?」、「女兒自殺了你會不會難過?」等,尤以電子媒體記者最為嚴重,就連火災、空難或車禍等意外現場,此類傷人之問題亦層出不窮[17][18][19]
  • 記者會採訪遲到,要求受訪者重新演出
常出現於政治類新聞採訪;政治人物發出記者會採訪通知,記者或因不守時、或因自我判斷錯誤(誤認其重要性不足)而無法準時採訪,事後卻發現其重要性而要求當事人重新演出以取得新聞畫面,亦即重建新聞現場,雖受訪者多樂意配合,但此舉亦受極大批評,指媒體無法掌握新聞現場,卻企圖以重建之畫面欺騙觀眾,即使新聞事件之內容一致,但畢竟已非新聞發生時之原始情形。
  • 與同業爭執
如2005年5月,藝人倪敏然自殺事件之當事人夏禕召開記者會,兩名媒體記者因搶鏡頭不和而互罵髒話[20]
  • 未考慮記者人身安全問題
如:2003年4月,臺北市立和平醫院SARS疫情而封院,臺灣《壹週刊》兩名記者設法偷待在封鎖的和平醫院裡採訪攝影[21],即被臺北市政府新聞處處長吳育昇批評該舉是「無視記者的人身安全」、「漠視新聞道德和新聞自律的原則」[22]。但《恐慌,在政治瘟疫蔓延時[23]此書批判臺北市政府的處理方法,並肯定《壹週刊》記者潛入和平醫院所做之報導。
又如2004年10月納坦颱風來襲,台視記者平宗正接獲行政院長游錫堃將視察基隆河員山子分洪道之消息,在分洪隧道口等待,不慎被捲入洪水中溺斃[24]
  • 未考量新聞對象安全
1997年4月至11月,白曉燕命案發生。於白案開頭未確認被害人安危之時即有部分臺灣媒體發布新聞甚至公開歹徒之綁架照片;2005年11月,蔡姓商人遭林明樺集團綁架,人質脫險之前即有部分臺灣平面媒體及電子媒體以搶先報導相關新聞方式大幅刊載相關訊息。[25]
  • 妨礙公務
1997年8月19日,警方與白曉燕命案兇手發生槍戰。部分臺灣媒體闖入警方架設之第一道封鎖線,於一定程度上妨礙警方攻堅,被認定為另二名歹徒(高天民陳進興)順利逃逸之因(遭當場擊斃之林春生除外)。
  • 著作權爭議
部分台灣電視媒體常使用抄襲平面媒體、網路或書上的內容來充當訪問內容,此作為被部分學者認為侵犯著作權。例如:抄襲《遠離生活中的毒物》、[26]中國斬首計劃報導[27]及1998年同志紀錄遍爭議[28]

[编辑] 照片或畫面使用亂象

為了追求效果,報紙或電子媒體常將血腥、煽情的照片、畫面置於頭版或重要時段,如白曉燕命案[29]2003年,進入臺灣市場之《蘋果日報》也常將傷者及屍體等照片放於頭版,故常被批評不尊重當事人、可能嚇到讀者,最知名案例為2006年11月發生的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鈴車禍重傷事件[30][31]及2007年4月12日高雄市壽山動物園鱷魚咬斷人臂事件。該事件除《自由時報》對照片中斷臂處打馬賽克外,其他三大報(《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都直接刊登鱷魚將人臂含在口中之照片,而引發社會爭議及立法委員譴責[32] 。《國語日報》亦於某期〈日日談〉批判,並主張政府應監視各家報紙,若圖文逾越普通級應予以處分。為此行政院新聞局發函要求報紙改進,新聞頻道亦於相關新聞中以電視新聞需依廣電相關法律對某些畫面作處理,但報紙卻因《出版法》已失效故有數家不對此類畫面作處理,而遭受無法可管窘境。

相對的觀點[33]則認為:

  • 新聞應展現完全真相,此三報紙之報導可使讀者知道任意招惹兇猛動物之後果。此外這數家報紙不是將鏡頭拉遠以便將斷臂處縮小,並對血腥處打馬賽克,就是雖不對血腥處打馬賽克,但不將其放在頭版,已經算是有做充分處理。
  • 此照片深具新聞價值,不應打馬賽克,例如美聯社曾有攝影記者拍攝越戰期間一滿身是血孩童由一美軍士兵抱著渡河之相片,並以此獲普利茲新聞攝影獎,全球報紙亦皆刊出。
  • DISCOVERY時常播出動物噬食動物之畫面。
  • 立委自身常作不良示範,無資格指責媒體。若立委真認《中時》直接刊此照片不妥可送交新聞評審單位評審,而不能要求報社道歉或發動全民拒看此報紙。

另外,電子媒體方面頗為著名之例則為民視新聞台頭家來開講》來賓林正杰毆打另一來賓金恆煒之鬥毆事件[34]、邱小妹事件[35]及八掌溪事件[36]

除血腥、煽情照片或畫面外,媒體也時常使用模擬畫面合成照片來造假,此舉亦迭遭質疑與批判。[37][38][39][40]

[编辑] 災難報導亂象

由於災難事件最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災難事件的新聞報導是各家電子媒體的必爭之地,其報導常引起的爭議,包括:反覆播放災難畫面,例如2000年7月12日所發生的八掌溪事件;未能即時批判政策不當,例如和平醫院SARS封院事件[41];誇大災情,例如2004年9月11日,臺灣發生嚴重水災,部分電視記者遭《自由時報》指出故意「蹲在水裡連線」,造成「水淹及胸」假象之畫面播出[42]

[编辑] 人物報導亂象

臺灣媒體於香港媒體加入競爭之下,許多名人無關公益之私事成為臺灣媒體報導的重點,一旦有名人發生受傷、自殺、婚外情等事件時,大篇幅、長時間的報導常佔據各大媒體的主要版面與時段,但亦有些本來沒沒無名之人係於媒體一窩蜂報導之下成為名人。而較為引起爭議報導對象主要為主播[43]藝人 [44][45]及爭議性人物[46]

[编辑] 未經查證

新聞查證主要目的為減少媒體的客觀與主觀錯誤,同時並提升消息來源對媒體新聞記者、新聞報導及新聞媒介的評價。未經查證的結果容易產生媒體主觀錯誤;而臺灣媒體未經查證或造成主觀錯誤的主因或動力,為過份強調或淡化某些事實及遺漏相關資訊[47]

除此之外,臺灣媒體未經查證之弊亦源於收視率及時效壓力,臺灣媒體並無法做出下列查證流程。而缺乏此查證過程為媒體亂象之主因。[48]

  • 新聞刊登後,把新聞剪下來,寄給新聞中的消息來源,請消息來源指出新聞中的錯誤(Meyer, 1988)
  • 新聞刊登前,向消息來源查證相關事實及直接引述(direct quotes)是否正確的查證流程。[49]

臺灣未經查證之新聞報導大致可分下列數種:

  1. 引用網路資料,未經查證。如少林棒球事件[50]、南非華工事件等。[51]
  2. 引用論壇投書或片面訊息,未經查證。如烏龍舔耳案[52]、臺灣高鐵與日本新幹線性能比較[53]、誤報許效舜妻亡事件[54]、力士老婆事件[55]、玉山兵推報導[56]、「沙鹿高工學生惡作劇爆料事件」[57]、「中華民國教育部下課時間改為五分鐘事件」[58]
  3. 引用基層記者未經查證資料或完全造假。如:瀝青鴨[59]、潘美辰事件[60]、女法官劫囚事件[61]腳尾飯事件[62]周政保影帶事件[63]、「趙建銘賣鑽石事件」[64]
  4. 專業知識不足。例如中國時報批評空軍一號將中華民國國旗之國徽移至右上角,是「錯亂滿地紅」。但事實上是國際慣例順風旗。[65]

[编辑] 未審先判

1990年前不少媒體於報導犯罪新聞時,常於警方將某案宣告破案或結案前,將嫌犯之真實姓名公佈。一旦警方發現實際犯罪者為他人,或「嫌犯」之「犯罪」動機符合阻卻違法事由時,其雖被警方證明無罪,然其譽已遭毀損,難以回復。另外還常以檢警提供之資料為礎大打高空。1961年瑠公圳分屍案即凸顯媒體未審先判之問題,《聯合報》及評論此案件之方時東海大學教授暨史學家徐復觀即因此遭當事人柳哲生控告誹謗,幸於第三者奔走下終使報界為其合辦慰問茶會,當事人並放棄訴訟。類戲劇《台灣變色龍》曾藉此案提醒媒體勿未審先判及打高空。[來源請求]

[编辑] 隱私權

隱私權於歐美為普遍人權之一,而侵犯隱私造成之媒體殺人不僅戕害社會,甚至造成司法救濟機制完全無法發揮監督績效。於此種直接的人體侵擾轉化為抽象的道德式侵害的概念下,甚至可將媒體歸為公害[66]

以侵犯公眾人物或非公眾人物的臺灣媒體亂象時見,曾引起風波的計有:

  • 「偷窺女同志事件」[67]
  • 「王建民拒台媒事件」[68]

、「同人誌展」變「色情展」[69]

[编辑] 政治化亂象

臺灣媒體亂象與臺灣當今政治文化有相當程度的關係。例如有關不同立場的消息,並無具體證據,有許多無法證實亦無明確的消息來源。媒體在報導這些消息時,即使是絲毫無任何惡意或是媒體經營者、新聞工作者因其政治意識型態而來的故意作為都直接造成此亂象[72]

以此觀點,臺灣媒體出現的政治化亂象極為嚴重,如網站首頁homepage)出現鼓勵動亂字眼[73]、臺灣拒聖火事件[74]三立二二八報導爭議[75]、電子媒體2004總統大選灌票」事件[76]、「沒支持變成有支持」事件[77]、南線專案事件[78]、廢除清明節報導[79]、「中國豬」事件[80]、《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去蔣化報導[81]、「S.H.E捧中國的LP」報導[82]、《228事件追究特別條例》「誅九族」事件[83][84]

台灣媒體的政治亂象在過去是以造假新聞為主,目前造假新聞的情況已經變少,但是利用各種類似置入性行銷的方法將正面或負面印象加諸於政治人物的亂象仍層出不窮。

[编辑] 造神現象

有些媒體為了討好其支持者,甚至有將部份政治人物「神化」的舉動,從最早蔣中正利用媒體將自己神化,爾後在新的總統上臺之後,媒體就會開始將總統進行神化的舉動。

[编辑] 媒體替政治服務

  • 官方投資的媒體的董監事位置,不顧新任者的專業與否,成為執政者進行酬庸的禮物。
  • 執政者指揮媒體,要求主動限制特定內容的新聞比例。
  • 選擇性的新聞播報,例如:泛綠的媒體喜歡播報中國的醜聞,或中國打壓台灣國際地位的新聞,或泛藍縣市的執政缺失。泛藍媒體則主攻泛綠執政時期的弊案。

[编辑] 其他

[编辑] 錯別字與錯用成語

臺灣的電子媒體經常出現錯別字等技術性錯誤,有人認為出現頻率過高。如2007年5月6日,三立新聞台之民進黨2007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黨內初選特別報導的跑馬燈字幕上,根本沒辦理黨內初選的高雄市第四選區(前金區新興區苓雅區)竟出現姚文智(經協調後已轉戰高雄市第一選區)得3002票、黃昭輝得3001票,總得票數已超過該區黨員選舉人數五千多人。[85]三立新聞部經理余朝為說,是因為面板更改時電腦當機所致,但只有幾秒鐘,事後已立即更正。[86]

上述的例子應該只是技術性的錯誤,這種錯誤如果經常發生很可能是因為審稿、查證太不確實;但更嚴重的還有許多故意犯的錯誤,或被指出報導錯誤後還繼續依照錯誤報導炒作新聞。

臺灣電子媒體亦會出現錯別字及錯用成語的現象;雖然說技術性的錯誤很難完全避免,但此現象過多則反映媒體趕新聞及審稿不確實。

而媒體在錯別字方面會遭到批評的原因,主要是媒體對錯別字的態度「嚴以待人、寬以律己」,臺灣媒體可以針對政治人物之錯別字及錯用成語做出連續數天之批判報導,浪費重要新聞版面,但是卻不願意加強自身記者及編輯之中文能力及審稿資源。

[编辑] 提供之專業知識或運動規則錯誤

2000年8月份軍事家出版社之《全球防衛雜誌》當中〈另類國防 信心建立措施〉一文指出當時臺灣報紙不察信心建立措施(Confidence Building Measure,CBM)之原意,竟於其新聞辭典稱軍事互信機制亦稱信心建立措施。實則軍事互信機制為臺灣學者自創之詞彙,報紙說法明顯誤導讀者。

《聯合報》之體育版亦常出現運動規則記載錯誤之問題。

[编辑] 獨家新聞現象

劉伯姬表示:「臺灣新聞台的操作模式中,喜歡在沒有大新聞時,製造輕鬆有趣的獨家花絮,……這些內容雖然祇有該台有,但依嚴謹的獨家新聞定義,如果事件、訊息,別人判斷根本不值得報導或不宜報導,但祇有你一家大報特報時,是不構成獨家要件的,電視台隨便個小花絮就變成獨家,非常值得酌量。」

廣電基金接獲民眾檢舉表示,2006年8月23日《東森新聞》報導含有黑道份子參與的「天使護衛隊」[87]及《三立新聞》報導臺灣內部因政局因素,近期辦理外國移民之人數驟増等二則「獨家」新聞,……明顯係空穴來風,只見媒體的主觀臆測、評論,卻缺乏……具體的佐證數據[88]

廣電基金與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簡稱新防會)2006年7月23日聯合召開記者會,針對TVBS報導趙建銘自行施打類固醇及東森電視台報導陳幸妤曾赴精神科門診等「獨家」新聞,表示其侵犯隱私、違反人權的做法對當事人並不公平[89]

[编辑] 不重視國際新聞

臺灣民調顯示[90]:有二成一台籍大學生認媒體播報國際新聞時數甚少。國際政經風險顧問公司發表的「亞洲媒體審查」評比報告批評臺灣媒體欠缺國際觀:相較香港或新加坡,臺灣媒體報導的焦點過度局限於臺灣內部事務,往往犧牲區域及國際新聞的品質,而且也阻礙了臺灣在區域經濟中之發展[91]

而廣電基金2004年7月29日公布的2004年6月〈電視新聞性節目定期觀察報告〉指出:該月每天19:00至20:00,12個電視頻道的新聞性節目的國際新聞比例,八大第一台、三立新聞台、TVBS-N、台視均有11%以上;東森新聞台、民視無線台僅佔5%;而且外電新聞取材偏頗,以影視藝文為最大宗,其次是體育競賽。

[编辑] 浮濫之SNG現場播報

何榮幸於《目擊者》雙月刊1999年1月第9期之【編輯室報告】裡表示:「SNG與隱藏式攝影機帶來的媒體暴力──電子媒體與影像文化愈來愈強勢之後,SNG與隱藏式攝影機代表的『鏡頭即真相』哲學將無限上綱,電子媒體對於受訪者(尤其是弱勢族群)人格權、隱私權的侵害也愈來愈令人憂心[92]。」

中新社記者董會峰、肖龍聯2006年8月31日報導:「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吳睿穎在臺北力霸飯店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目前島內媒體進入『百家爭鳴』的白熱化時代,新聞搶第一、搶獨家、SNG車濫用,甚至不擇手段、不顧一切搶新聞,讓人對新聞的專業性及準確性感到失望[93]。」

此外,先前數年(特為東森新聞台)常濫用SNG,連記者於超級市場發現高麗菜正以特價販售中此類毋需SNG之內容亦可現場連線報導,大幅降低電視新聞水準。

[编辑] 民意調查不準確

臺灣的民調是出名的不精確、媒體民調情況更嚴重,其原因可能包括:

  1. 過去的威權統治使得部份臺灣人不願意表態。
  2. 媒體因為其表現而被上色,因此相反顏色的民眾中有一定比例會在民調中惡搞該媒體;例如聽到是某一家民調就故意說謊。
  3. 民眾為了干擾政黨初選,故意支持敵對政黨中比較不可能當選的人士。
  4. 民調問題具有暗示性,會造成答案失真。

[來源請求]

這現象已經被外國媒體報導,英國廣播公司(BBC)說《聯合報》民調不準確[94],香港《明報》亦批《中國時報》「根本沒有參考價值」[95]

[编辑] 不專業的新聞團隊

  1. 2008年9月27日晚間,TVBS-NEWS的女主播廖盈婷的個人評論,因新聞音控人員的失誤,導致在播放前總統陳水扁相關新聞畫面時,竟出現「不過這位獨派大老真的是真心真意這麼想的,神經病,他以為他會吐錢出來嗎?(對啊),吃大便,(不過我覺得本來……)」的聲音。陳水扁辦公室隨即發表聲明表示抗議與譴責,要求TVBS在24小時內公開道歉,否則不排除提出告訴。TVBS當晚則是透過插播字卡的方式向陳水扁及觀眾致歉。影片[96][97]

[编辑] 造謠媒體

  • 《台視新聞》以聳動的標題「深夜第三波驅離 警民火爆對峙 鎮暴警放催淚彈 強行逮現行犯 飆車族鳴笛聚集 趁亂鼓譟」,與《自由時報》於2008年11月7日頭版以聳動的標題「夜戰圓山 警噴水放催淚彈驅離」。但當時在場的所有媒體(包含台視與自由時報在內),只拍到警方使用水柱或警棍進行驅離,皆未曾拍到足以證明警方有放催淚彈的畫面或照片。[98][99]公開點名媒體造謠的是陳揮文於2008年11月7日晚間的2100全民開講節目中點名《自由時報》造謠,但他並未提及同一天的《台視新聞》也在造謠。經查同一天的其它媒體,目前查無有第三媒體在無法提出畫面或照片的情況下,敢指控警方放催淚彈。(如還有人質疑《台視新聞》與《自由時報》並非造謠媒體的話,煩請提出警方有放催淚彈的畫面或照片來佐證。)[來源請求]

[编辑] 煽動仇恨

  1. 2008年11月18日,《自由時報》於A7、A8版的全彩廣告,是由謝長廷的「台北青年逆轉本部」刊登的「馬英九,你是台灣人的國仇家恨」廣告。廣告的圖像內容引用陳雲林來台期間,暴民先攻擊警方後,遭警方以警棍還擊後的照片。有刻意誤導讀者與煽動仇恨的嫌疑。[來源請求]

[编辑] 其他媒體亂象

  1. 新聞、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置入性行銷)。
  2. 社會記者好打高空,常於報導社會案件時加油添醋。如媳婦上吊,記者於筆下便出現許多臆測:如婆媳不和,惡婆婆虐死小媳婦,或公公性侵害媳婦等。其因為日治時期臺灣報紙編輯、採訪主任等核心工作皆由日人擔任,戰後臺灣各家報紙除《中央日報》、《聯合報》外多因缺乏人才而由外行人擔任編輯及採訪主任,故中文素養良好者即可當編輯,愛好寫作又有活力之青年即可當記者(自二二八事件始,至美軍中校格魯佛命案終)[100]
  3. 大題小作或小題大作。
  4. 電子媒體之「新聞畫面」多為靠新聞記者於一旁當「導演」,讓當事者親自將事件或動作重新進行一遍得來,甚至還有NG[101][102]
  5. 記者自身學養嚴重不足,於記者會問各式廢話問題(如胡婉玲曾於國防部召開之記者會問:「經國號戰機跟IDF有何不同?」),不過有時此舉係因媒體(尤其電子媒體)需要捕捉到當事人回答相關問題的過程與畫面所導致。
  6. 記者、主播講稿時贅字、贅詞連篇(新聞頻道之問題,如:...也因此當事人決定做出一個提出民事訴訟的動作...)。
  7. 電子媒體針對某新聞事件,在短時間之內密集重複播報,有疲勞轟炸之嫌。
  8. 為提高閱聽率過度凸顯、放大或渲染某事件、問題或現象,如2007年《中國時報》及東森新聞台過度誇大物價上漲之問題,且過度強調台灣之物價上漲,而未提及中國及韓國之物價上漲,亦未以國際觀點探究物價上漲之因(如中國大陸及印度近年來需油量大增),遭部份PTT板友及與媒體對抗質疑東森及《中時》會這麼做是在刻意打壓政府。
  9. 為提高閱聽率蓄意煽動民粹,如吳憶樺事件發生時部份新聞頻道未詳閱法官之判決書即逕自批判法官判決,誤導觀眾認定吳憶樺不想回巴西外婆羅莎的家,實際上法官根據吳憶樺所繪之圖畫中頻繁出現外婆家發現吳憶樺其實很想回外婆家(據公視報導)而將吳憶樺之監護權判給羅莎並無不當,此類報導明顯誤導視聽。
  10. 利用強調受訪(或call-in、投書)民眾之觀點,或著重偏向報導符合自己立場的內容,以傳播媒體之政、經、社、文觀點[9][10][11][103]
  11. 製造族群歧視與衝突,如台客統媒、挺貪污、三低一高(低所得、低文化水準、低社會階層、高年齡層)。
  12. 涉及地域歧視,觀點偏重臺北。一般戲稱「由臺北看天下」。
    按:其實台灣媒體對台北市是否真的理解也被質疑。
  13. 一般人、一般單位無法輕易更改報導內容。不肖媒體工作者以此作為特權要脅,進而利己或媒體單位(PTT八卦及媒亂版對此有所討論)。
  14. 記者對特定人物或群體不當施壓,造成諸多問題。
  15. 為維護媒體經營者自身的政商利益,而配合政府或政黨要求,打壓自家記者採訪權,如「周富美事件」。[104]
  16. 1990年代至2000年代初部份社會大眾認媒體上之負面新聞過多,並對此有所批判,要求適度增加正面新聞比重。

[编辑] 反媒體活動

於八掌溪事件發生當年8月,媒體批評網站與媒體對抗成立[105]

2005年3月6日發生《中國時報》陳洛薇「新二二八事件」,一群PTT網友在臺北車站前呼口號,要求《中國時報》一週內道歉,口號訴求為:「媒體要道歉,記者要反省;拒絕無知抄襲,要求媒體自律。閱聽人,站出來[106]!」同年10月,臺北捷運淡水線發生大學生強吻十二歲少女事件,該大學生可能因誤信媒體報導:「檢察官加重起訴,祭出重罰。」而上吊自殺[107]

到了2006年8月18日,發生王建民拒絕臺灣媒體事件,有網友準備串聯發起學生運動,於9月1日臺灣記者節當天走上街頭,向媒體抗議。8月22日,被視為即將登場的「91反台媒學運」前奏曲「822挺建民嗆TV」行動展開。

[编辑] 《腳尾米》紀錄片

主条目:腳尾米

2007年6月19日,一部由世新大學學生拍攝的紀錄片《腳尾米》[108],於Google Video上播出。影片內容為學生訪問許多受訪者對臺灣新聞的看法;以及學生們自行製作假事件吸引記者來採訪的過程,以驗證臺灣媒體採訪過程粗糙、內容可信度低。影片播出當天,於PTT上獲得極大迴響(但仍有部份網友認此舉為以牙還牙,且當中涉及造假不足取);知名網站與媒體對抗亦支持本紀錄片。

影片播出後第二天,本事件被刊載在《蘋果日報》上,各大媒體開始譴責學生不該製作假新聞欺騙大眾,卻對毫無查證的新聞內容隻字不提。有些人質疑學生是港澳地區僑生,沒有資格評論臺灣媒體環境。某些媒體也懷疑那是該學生的期末作業,假造的內容不可以當作作業繳交,甚至報導該學生因故延遲畢業的私事。另外有人提出看法,因該學生是僑生,因此不怕記者事後報復,若是一般人如同該學生隻身作出抵抗記者的行為,家人與鄰居也會受到媒體各方面的壓力,包括採訪時的壓力、不實消息的壓力等。[109]知名網站《與媒體對抗》則以一漫畫[110]諷刺受騙媒體。

事後,登上蘋果頭版的第一天導演接受四家電視台的採訪,播出版本卻有斷章取義並誤導觀眾之嫌,似乎意圖貶低導演,模糊媒體方此次錯誤。 [111]

[编辑] 批評看報治國

臺灣媒體亂象使許多人開始提倡不能信任、參考媒體,否則會造成錯誤的判斷。各類新聞、傳播工作者之地位亦開始下降,各大學之新聞、傳播類科系地位亦受到波及,錄取分數持續下降。不少網友開始以「霉體」和「霉毒」二詞嘲諷新聞媒體,並以妓者、伎者或瘈(音計,瘋也;狂也)者諷刺記者,同時懷疑新聞自由之意義,甚至有人認性工作者地位高於記者。[112]

對政治人物及政府官員之建議即為莫依媒體好惡施政,如陳水扁總統曾要求時任行政院長之蘇貞昌「不要看報紙治國、看新聞執政」,但陳水扁亦被泛綠人士批評「執政無能的原因在於被媒體好惡左右」。[113] 而許多台灣人也犯了類似陳水扁總統的錯誤──沒事就罵媒體,但還是受媒體欺騙而做出錯誤評價與判斷;甚至連司法人員都被批評犯下類似錯誤、造成司法不公。

中華民國國軍之不當懲處:當一些新聞事件涉及中華民國國軍時,國軍會因此先懲罰當事人,再進行調查,所以有時出現不論依照軍中規定及情理,處罰明顯過重或不應處罰的情形。一般認為國軍過於好面子,「打自己的小孩給外人看、結果小孩根本沒犯錯」,亦引起一定不滿。

[编辑] 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

2002年10月,臺灣新聞業部分人士針對「李慶安誣指涂醒哲舔耳風波」舉辦研討會,同時與會人員為遏止臺灣新聞媒體亂象,「促進新聞機構善盡社會責任及功能,追求新聞從業員之尊嚴及榮譽」,而成立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114]

以觀察新聞媒體、提出觀察報告及研討重大新聞事件報導方向為宗旨的新防會,成立後揭露許多存在臺灣新聞界之各種亂象,且自2006年元月份起針對媒體胡亂爆料、欠缺查證(方式為向被指控者查證,故亦有遭認定為烏龍之新聞之後被證明之情事),及其他報導上之問題進行觀察,並稱此類報導為烏龍新聞(與一般社會大眾認知之烏龍新聞不同,除不實報導外,另包括圖片選擇不當等)。

新防會觀察2006年1-12月份各主要報紙所認定之烏龍新聞總計132則,包括:《中國時報》58則、《聯合報》36則、《蘋果日報》17則、《聯合晚報》17則及《自由時報》4則[115]

2007年元月份至4月份,新防會認定各主要報紙之烏龍新聞相關資訊如下:

  • 元月份及2月份總計54則,其中元月份35則:《中國時報》11則、《聯合報》10則、《聯合晚報》5則、《蘋果日報》5則及《自由時報》4則;2月份19則:《聯合報》10則、《中國時報》4則、《聯合晚報》3則及《蘋果日報》2則。
  • 3月份及4月份合計90則,其中3月份39則:《聯合報》16則、《中國時報》8則、《蘋果日報》6則、《自由時報》5則、《聯合晚報》4則;4月份51則:《中國時報》14則、《聯合報》11則、《蘋果日報》11則、《聯合晚報》10則、《自由時報》5則。

詳細內容一覽表:

  • 2007年元月份新聞烏龍事件紀實[116]
  • 2007年2月份新聞烏龍事件紀實[117]
  • 2007年3月份新聞烏龍事件紀實[118]
  • 2007年4月份新聞烏龍事件紀實[119]

新防會長期觀察新聞媒體專業表現並定期發表觀察報告,相關資訊皆可於該會網站查閱 [120]


[编辑] 相關內容

[编辑] 注釋

  1. ^ 管中祥新自由主義下的媒改運動與傳播教育之可能
  2. ^ 管中祥與張時健(2005):〈新自由主義下的台灣媒體改革運動〉,《台灣史料研究》,24期,頁196-236
  3. ^ 八個理由 催生媒體觀察組織──我們為什麼要成立媒體觀察組織
  4. ^ 與媒體對抗-關於媒抗
  5. ^ 華視「自律與淨化宣言」劍及履及,值得肯定
  6. ^ 搶救廣電公共財 社運團體大串連
  7. ^ 管中祥,黨政軍退三台之後.....
  8. ^ 林照真,《新聞學研究》60期,當前台灣近似媒體觀察組織的幾個盲點頁171-176
  9. ^ 中央社,林育立柏林16日專電, 全球新聞自由評比 台排名晉升 優於日韓美
  10. ^有線電視為例,經中華民國政府組織、政策制訂下推展,於1991年STAR TV(即今星空傳媒)五個頻道開播之後,臺灣於2003年之有線電視媒體普及率有率已高達84.8%,可謂全球第一。
  11. ^ [1]
  12. ^ 他們無能處理事實 They Can't Handle the Truth
  13. ^ 此運動簡稱「媒抗」[2]
  14. ^ 2006/10/25 自由時報:新聞自由排名 臺灣勝日美
  15. ^ 強叔爆粗口 外國媒體大肆報導大紀元
  16. ^ 被認定混淆政治與新聞 當面嗆扁記者遭調離,南方網
  17. ^ 媒體對總統女兒陳幸妤的舉止提醒總統
  18. ^ 2007/01/29 聯合報:記者不當發問 中天網站被塞爆
  19. ^ 2007/01/?? 民視:許瑋倫搏死神 (中天)記者問題惹毛家人
  20. ^ 2005/05/15 中天新聞台現場直播夏禕記者會片段,YouTube存檔(注意:內含粗俗言詞!)
  21. ^ 2003/05/01 臺灣《壹週刊》第101期:獨家直擊 深入和平醫院100小時桃園新聞網存檔
  22. ^ 2003/05/05 TTNN中華資訊網:「臥底」和平 北市府譴責壹週刊
  23. ^ 恐慌,在政治瘟疫蔓延時
  24. ^ 2004/11/17 《目擊者》第43期【發行人的信】:問題不在攝影機!
  25. ^ 2005/11/26 中華日報:林明樺案 偷跑電視要罰!
  26. ^ 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所長韓柏檉著作。
  27. ^ 『總統辦公桌換方位、裝防爆牆』等其他護首細節
  28. ^ 1998年11月30日,於晚間十點播出之東森綜合台驚報內幕》節目,未經任何告知或要求授權,逕將導演陳俊志所製作之同志青少年紀錄片美麗少年》移花接木,成為偷窺、剝削同志族群的色羶腥黃色新聞。陳俊志於節目播出時,立刻聯絡製作人靳秀麗及側錄《美麗少年》畫面之東森記者曹嘉玲戴志哲。起初,三人矢口否認,之後改口為「不小心誤用」。靳秀麗對陳俊志表示:「我們用了都用了,頂多在下一集打一個道歉說明,你還要怎樣?」靳秀麗更明白表示,不可能對所傷害之同志及同志家人道歉。
  29. ^ 被害人屍體被發現時,臺灣媒體不但派SNG車至現場以現場連線直播方式報導,對屍體之慘狀描述更是鉅細靡遺,隔天各大報也以大幅版面報導並附大量現場圖片
  30. ^ 《蘋果日報》直接於頭版刊出血腥車禍照,引起政府開罰
  31. ^ 太殘忍!蘋果日報刊出邵曉鈴車禍照 北市新聞處開鍘 ,《東森新聞報》
  32. ^ 報刊血腥斷臂照 藍綠籲規管大公網
  33. ^ 中時部落格-趙老大的部落格-道歉?道他娘的歉!,作者為退休社會記者趙慕嵩
  34. ^ 2006/08/24 民視新聞台:不滿講話遭打斷 林正杰毆打金恆煒,YouTube存檔,事件發生後,各大新聞頻道皆持續不斷播出毆打畫面。
  35. ^ 部份媒體(含公視華視)報導兒虐新聞時將受虐者相片、受虐時之叫聲等予以呈現,並遭部份社會團體(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兒少新聞妙捕手等)批判,甚至有部份民眾向廣電基金申訴
  36. ^ 發生時新聞台將災難畫面未經處理直接播出,亦遭部份學者批判,認對觀眾心理帶來負面影響(造成中央政府危機亦為其因),並因此成立網站與媒體對抗。
  37. ^ 2006/08/09 聯合報:新聞亂模擬 NCC警告
  38. ^ 2005/06/16 《新臺灣新聞週刊》第482期:「編劇」王育誠謝謝收看 腳尾飯露馬腳
  39. ^ 2005/06/09 中國時報:模擬畫面栽了 電視記者還要演新聞嗎?
  40. ^ 2007年12月12日,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梵蒂岡接見臺灣朝覲團代表,《自由時報》新聞記者張寧馨刊於《自由時報》2007年12月17日 D10版的引用的照片中,被用影像處理軟體將朝覲團成員之一的《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從中間刪除。據聯合報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新聞記者張寧馨辯稱是為美化版面。自由時報新聞照片造假‧王效蘭憑空消失找找看 哪裡不一樣?自由時報聲明。事後,法藍瓷公關陳玉瑛亦坦承其修改過的照片是由法藍瓷公司提供,自由時報是在不知情之下刊登法藍瓷公關 自始即未吐實 事後要記者攤責 尋求解套〉。據同一報紙報導,《自由時報》並非第一次使用變造新聞照片的手法,2005年10月18日,《自由財經》版刊法新社照片,照片中的主角原本在看《聯合報》,但被移花接木成《自由時報》。
  41. ^ 臺灣媒體在《壹週刊》報導後,才開始批評和平醫院的不當封院政策,因此有人認為臺灣媒體幫臺北市政府隱瞞疫情,甚至指出如果臺灣媒體能在封院初期就依照常識批判不當封院政策,《壹週刊》記者的行為就沒有必要了
  42. ^ 2004/09/16 《新臺灣新聞週刊》:電子媒體的水災新聞誇張作假,《南方快報》存檔
  43. ^2002年9月間,TVBS女主播薛楷莉因接受日本商人德原榮玉贈送的價值新台幣兩百多萬元之禮物爆發糾紛;之後臺灣媒體以二十四小時跟拍方式報導相關新聞,媒體觀察基金會嚴正抗議各媒體處理薛案「失控」2002/09/26 東森新聞報:新聞報導「失控」 媒體觀察基金會出面抗議2005年3月間,臺灣《壹週刊》在該月出版刊物中,刊載TVBS兩位主播陳勝鴻潘彥妃「不倫戀」之新聞及相關照片,之後連續數日,臺灣平面及電子媒體均以大幅版面報導相關新聞。2005/04/01 大紀元:請壹週刊放我生路
  44. ^2005年5月間,臺灣藝人倪敏然上吊自殺。臺灣媒體在事發後一個月的相關報導內容中包括觀落陰等非專業報導2005/05/16 大紀元:倪敏然事件的反思 記協籲台媒體自律。臺灣廣電基金出版專書《祖師爺自殺:倪敏然自殺事件之新聞觀察實錄》,對相關新聞作相關的探討 廣電基金出版圖書目錄─新書介紹。又如2005年7月8日林志玲中國大連拍攝廣告時從馬背上摔落。事件受到大量臺灣媒體追逐報導,並引起交通亂象。以及2005年9月間,藝人澎恰恰爆發光碟醜聞事件,臺灣各平面及電子媒體連續數日均以大幅版面追蹤報導,澎恰恰並在台安醫院複診憂鬱症時跪下來哭求媒體不要窮追猛打。2005/09/28 蕃薯藤新聞:澎恰恰跪求媒體 放他一馬
  45. ^ 2005/09/27 中央社:澎恰恰媒體報導愈演愈烈 閱盟籲審慎處理
  46. ^ 例如1997年11月18日,白曉燕命案歹徒之一陳進興挾持南非中華民國大使館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der‎)一家五口。當時臺灣台視及各新聞臺非但於使館外圍進行連線報導,還爭相打電話採訪陳進興,遭部份論者指責將陳進興英雄化;2003年11月,外號「小雲」之少女被人發現流落於大賣場,臺灣媒體追蹤到其生母許純美;然而許純美稍後在臺灣媒體推波助瀾下爆紅,從此成為風雲人物,廣大閱聽人則不知不覺地參與其中2004/01/30 吳若權:全台煞到許純美?,發表於電子報媒體SEE SEE看》;2005年5月29日黑道大哥「蚊哥」許海清出殯,媒體在出殯前即大幅報導喪禮預演,出殯當天更是著重報導於喪禮的排場與前來致意的日本黑道人物,被部分人士指責為美化黑社會之舉。2006年南迴鐵路破壞案,新聞台報導亦被部份人士批評過於渲染,將嫌疑犯李泰安當成了英雄。亦有學者認為,電視記者將李泰安住處作SNG連線,不少人因此紛紛跑來圍觀,李泰安之不堪其擾,跑來大罵(但李泰安之則樂見其名氣高漲,並可藉機利用媒體),此種報導方式嚴重侵犯李泰安及其家人隱私權,不足取。2007年10月4日竹聯幫精神領袖陳啟禮病逝於香港後,竹聯幫為其興辦無預算上限之隆重葬禮,各大新聞臺除民視外紛紛將其葬禮作現場轉播並大篇幅報導,遭陳水扁總統、內政部警政署及部份網友認明顯將黑社會英雄化,並會傳遞偏差價值予下一代
  47. ^ 如何提升新聞的正確性:一種新查證方法的實驗設計
  48. ^ 六、七月烏龍新聞 中國時報八則最多
  49. ^ 如何提升新聞的正確性:一種新查證方法的實驗設計
  50. ^ 2001年12月2日中午,一署名「小彬彬」之男性網友於第34屆世界盃棒球賽官方網站(該網站已遭裁撤)討論區中,以「小雅」的名字發表了一篇標題為〈香港《蘋果日報》:周星馳要拍《少林棒球》〉之有趣文章。此篇模仿新聞體之文章指出,周星馳本人將飾演人氣最旺的投手張誌家,與老搭檔吳孟達飾演的林華韋總教頭一起並肩作戰;《少林棒球》預定2002年春節後開拍,2002年聖誕節檔期在香港、臺灣、中國大陸同步上映。文末並表示,《少林棒球》必能打破《少林足球》票房記錄,並進軍好萊塢。2001年12月3日,《中時晚報》第18版即刊登類似報導,並隨即引發了民視中天新聞台東森新聞台等媒體跟進報導。「小雅」眼見自己的這篇玩笑文章成為媒體報導對象,立刻在世棒賽官方網站上刊載道歉啟事,承認這則消息是他掰出來的,網友都不相信這則消息,卻沒想到竟然真的有媒體信以為真。他也相當質疑記者的求證工作,表示:「一看就知道是好玩的東西,記者為何不求證呢?」2001/12/04 東森新聞報:烏龍「少林棒球」/網友開開玩笑 媒體「以假當真」
  51. ^ 2002年4月1日,《中時晚報》引用南非華僑新聞報》電子版的消息,並以頭版頭條方式報導,稱南非發現華工留下資助同盟會革命活動之三箱金條,可能觸及兩岸外交角力爭取歸屬權。這引發電視媒體的跟風,一再重複播報。事後發現,這只是《華僑新聞報》一則純屬虛構的「愚人節新聞」。查證之後,可以發現,當天的《華僑新聞報》頭版僅用一似商業廣告之小方塊來提醒讀者某些文章為愚人節應景之假新聞,而不是用比較正式的「敬告讀者」、「聲明啟示」或「小啟」之類的方塊文章的形式,所以讀者不容易察覺。西方媒體有於每年4月1日刊播「愚人節新聞」之習俗,但臺灣媒體並無此習俗。
  52. ^ 2002年9月30日親民黨籍立委李慶安交給行政院長游錫堃一封檢舉信,檢舉人為臺北市33歲男子鄭可榮。指稱一名疑為同性戀的官員於同年8月在KTV中對其上下其手並強舔耳朵,並懷疑此官員為行政院衛生署代理署長涂醒哲。媒體依照指證者之說詞刊出,並於各節整點新聞中一再重複播出。2002年10月5日,舔耳者證實為衛生署人事室主任屠豪麟,而非涂醒哲。屠豪麟已遭撤職查辦。
  53. ^ 《聯合報》於2006年10月23日及10月24日連續刊登兩篇報導,指出日本